2012年度H-1B名額告罄之後的對策 | 葉樂律師淺談移民系列之十一

- 載自 多維時報新澤西版 2011年12月2日 (原文)

根據美國移民局11月23日公佈的信息,2012財政年度的H-1B名額已於11月22日全部用完。而預留給碩士以上學位的名額早在10月19日就已經全部用完了。移民局同時還宣布,因為名額已經用完,所有在11月22日之後收到的需要名額的H-1B申請都將被拒絕。 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在這裡探討一下留學生在H-1B名額用完後保持身份或是獲得綠卡的其它對策。

對策之一,暫緩畢業或繼續求學。對於沒有得到2012年H-1B名額的留學生來說,可以通過暫緩畢業或繼續求學來保持F-1身份。只要爭取在求學期間找到合適的工作,一旦H-1B有名額了,仍然可以及時遞交申請。

對策之二,轉換身份。轉換成何種身份應根據個人不同情況來決定。如果配偶是F-1簽證或H-1B簽證持有者,留學生應該在OPT過期之前轉成F-2或是H-4簽證。雖然這兩種簽證都不允許簽證持有人工作,但是如果簽證持有人在此期間通過之前獲得的學位找到sponsor H-1B的工作,一旦有了名額,F-2或H-4還是可以獲得工作簽證。

對策之三,如果所學的專業是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方面的,說服雇主加入國土安全部的E-Verify系統,然後申請OPT延期。

對策之四,盡量申請不需要H-1B名額的工作。這類工作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機構和非營利組織的工作。

對策之五,如果在OPT期間所服務的公司在中國或其它國家有分公司,可以先把申請人派往國外工作。等明年H-1B有名額時,再幫申請人申請美國工作簽證。這種做法風險較大,在到國外工作之前,應先和雇主談好條件。如果申請人有其它選擇,應盡量避免。

對策之六,對於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留學生來說,可以盡早考慮通過EB-5投資移民,一步到位地解決身份問題。在投申請資移民的審批過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投資款的合法來源。因此在申請的過程中,準備和提供充分全面的證明材料是申請成功的重要一環。很多投資有道的中國家庭,通過投資股票和房地產積累了相當的財富。根據EB-5相關法規, 房产转让收入及股票收入等都被認為是合法收入。對於很多中國家庭來說,通過以上這些方式獲得50萬美元左右的投資款,還是可行的。

我所精辦各類簽證申請轉換及EB-5全程申請服務。
我們的聯繫方式:葉樂律師事務所
電話:646-450-6603,中國免費直撥電話:950-403-23795, 電郵: leyelaw@gmail.com

哪些人適合通過投資移民獲得綠卡 | 葉樂律師淺談移民系列之十

- 載自 多維時報新澤西版 2011年11月25日 (原文)

隨着中國經濟高速發展, 投資移民成了國人獲得美國綠卡的首選途徑。近期,我們接到了眾多國內外各界人士諮詢投資移民的電話和郵件。在這裡,我們把適合通過投資移民獲得綠卡的人士作一個歸納分類,以供各位讀者參考。

1. 在美國上學的F-1留學生。F-1留學生的身份會給他們在美國學習,生活,求職的各方面造成很多不便和障礙。現在美國大多數公司都不招外國留學生,不sponsor工作簽證。就 算少數幸運兒找到了工作,公司也不會同意辦綠卡。就算公司同意辦綠卡,漫長的排期也是不可避免的。對於這些留學生,我們的建議是如果家庭經濟條件允許,可以盡早考慮通過EB-5投資移民,一步到位地解決身份問題。如果留學生的年齡在21歲以下,可以通過父母提出申請。如果已經超過21歲,可以通過父母贈與,自己申請投資移民。

2. 未抽中H-1B的申請人,或是H-1B即將接近6年期限而公司沒有sponsor綠卡的H-1B簽證持有人。近年來大多數公司都不為H-1B持有人申請綠卡。一旦6年簽證期限到期,H-1B簽證持有人就面臨失業回國的殘酷現實。對於這類人士來說,如果自己有足夠的財力, 或者父母和親屬有足夠的財力,可以利用他們贈與的資金進行投資移民。

3. 想在美國投資, 但不符合L-1申請條件的中國企業家或公司經理主管。L-1A的一個基本要求是簽證受益人必須在過去的三年中,在為他遞交L-1A申請的跨國公司的海外分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此外,美國分公司成立一年後,才能為L-1簽證持有人提出綠卡申請。而且近年來,在L-1A的審批過程中,移民局對海外公司的規模,其對美國分公司的投資,以及美國分公司的經營狀況和僱傭員工人數都是有一定要求的。對於不符合L-1申請條件的中國企業家或公司經理主管來說,投資移民是一種更省時省力的方法。

4. 不希望在美國工作,或親自管理生意,但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美國上學的父母。通過父母申請綠卡是一個快捷的途徑,而且孩子可以免費上公立學校。

5. 等待長期親屬移民和勞工移民排期的人士和退休人員。

我所為美國境內各類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及中國對投資移民感興趣的投資人提供EB-5全程申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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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申請最新動態 | 葉樂律師淺談移民系列之九

- 載自 多維時報新澤西版 2011年11月18日 (原文)

根據移民局公佈的最新數據,今年H-1B的名額只剩不足9,000個,而碩士以上學歷專用名額早已用完。也就是說,碩士以上學歷和本科學歷的申請人要一起競爭這9,000個H-1B名額。在這種形勢下,廣大正在苦苦尋找sponsorship而無果的中國留學生應該另闢蹊徑,考慮一下自主創業申請H-1B的途徑。

11月1日,美國最大媒體之一ABC News, 報道了一位以色列留美學生通過自己開辦的公司申請到工作簽證的新聞。 該學生是斯坦福商學院畢業生,融資1百65萬美元在美國開辦了一個網上預訂遊輪旅遊的公司,並在第一年就聘用了9位美國雇員。據報道,他的工作簽證申請被移民局否決。 迫不得已,移居加拿大,並通過Skype網絡遙控管理公司。移民局在 該新聞報導的第二天批準了他的H-1B申請。

這條新聞體現了不少留學生自主創業,申請工作簽證的移民法方面的問題。在H-1B的申請中,移民局要求申請人證明僱傭關係,即雇主公司對顧員申請人有控制權。新聞中的H-1B申請很有可能就是因為沒有滿足這一要求而被移民局拒絕的。因為新聞中的申請人從公司融資,成立到管理都是一手操辦,他對公司的控制權非常明顯,而公司對他的控制權卻很難體現出來。這個問題可以通過採用不同公司架構來解決。例如,由投資人成立公司,或者由一個外國公司在美國成立分公司,由投資人或者外國母公司作為股東,成立正式的董事會管理該公司,這樣,就可以證明作為雇主的公司對申請人有控制權,從而建立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僱傭關系。

目前,中國經濟高速發展,很多留學生自己的家庭或是親朋好友就有在美國投資成立公司的條件。希望通過創業申請工作簽證的留學生應該充分利用這些有利資源,在專業移民律師的指導下設計正確公司架構,確保符合移民局對僱傭關係的要求,做到公司盈利和申請工作簽證成功的雙贏。

我所精辦H-1B業務。現在為了配合移民局鼓勵自主創業申請H-1B的新趨勢,我們提供從組建公司,到申請H-1B和申請綠卡的一條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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