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由美国国会议员Leahy和Grassley联合起草的最新EB-5改革议案推出。这一议案对EB-5法案的多个关键环节提出了更加严苛和细緻的规定。一旦通过,必将对广大中国投资人的EB-5申请造成重大影响。为了帮助大家解读,我们特此对此项改革议案中对投资人有直接影响的内容做一下总结。
EB-5区域中心法案,延长5年。EB-5所能用的间接就业,最多为90%; 非EB-5资金所创造的就业,不能超过EB-5投资者所能使用的就业的30%;不再计算租户就业。这意味这投资移民申请的关键,即工作机会创造的审批,将更加严格。
区域中心年度报告审核制度,明细更为严苛。规定区域中心所有人不能有欺诈犯罪记录等。区域中心所有人或者间接控制人,必需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者。外国政府所拥有的企业不能参与到区域中心。所有EB-5的融资行为,被界定为美国本土发生的行为,受美国司法管辖。
最新EB-5改革议案也对另外一个EB-5申请审批的关键环节,即资金合法来源的审查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议案要求申请人提供7年税单。海外转款,需要提供专款款人的身份证明。赠与只能是近亲属之间。贷款只能来源于美国金融监管机构认可的,有信誉的,银行或者贷款机构。
获得有条件绿卡之后,2周年的前90天,可以递交I-829申请这个规定保持不变。但是,只要526批准后两年,即便排期还没轮到,也没登陆,也可以直接递交829,以后登陆或者485后直接拿正式绿卡。这是此项议案中的最大利好,可以大大缓解排期。
新议桉规定,为TEA地区,预留5000张签证。TEA的认定为2年有效,可以续期2年。关于广大投资人最关心的涨价,TEA的最低投资额为80万,非TEA为120万。由DHS(国土安全部)和劳工部协商,随时可以调价。如果5年未调,每5年自动按照物价指数来调整。
综上所述,新的EB-5改革议案对投资移民申请的各个关键环节,包括投资额,工作机会的创造和计算,以及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等的规定都更加严格和细緻。一旦通过,投资人的申请必须通过更严格的审批才能获得批准。因此,我们建议各位有意向的投资人尽快递交申请,以免受到9月30日后法桉改革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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