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法案改革可能采用的议案

2015年09月30日晚,美国众议院投票通过了临时延期提案(Continuing Resolution)将50万美元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法案的到期日从2015年09月30日延长至2015年12月11日。 在广大EB-5投资人抓紧时间准备在12月11日前递交申请的同时,各界也高度关注着今年12月11日国会将出台的EB-5投资移民法案会采用哪一个议案。

1. HR 616议案:
• 批准EB-5区域中心试点项目法案永久延续;
• 取消对投资移民家属的名额限制;
• 亲属类和职业类移民不设国家名额上限。

2. S.1501议案:
• 批准EB-5区域中心试点项目法案有效期延长5年(有效至2020年09月30日);
• 最低投资金额由原先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分别涨至80万美元和120万美元;
• 改变现行的就业创造计算方法及TEA(目标就业地区)审批机关;
• 改变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要求(如赠与只能来源于亲属赠与,贷款必须以投资人资产作担保抵押,贷款机构仅限知名银行);
• 向每个EB-5区域中心收取每年2万美元诚信费用,加强区域中心监管;
• 对于投资期已满24个月的EB-5投资人,可直接申请和获得永久绿卡。

3. HR 3370议案:
• 批准EB-5区域中心试点项目法案永久延续;
• 最低投资金额由原先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分别涨至1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
• 每年增加10,000个EB-5投资移民名额;
• 允许I-526投资移民申请和I-485调整身份申请同时递交。

根据目前提交给国会的三个议案来看,涨价的呼声很高,TEA也很有可能将由联邦统一审批。 同时,移民局对区域中心也可能通过收取一定数额的诚信费用以加强管理。所以,国会通过S.1501议案的可能性较大。

即使美国投资移民最低金额上涨至80万美元,其他热门移民国家的投资金额大多超过此价格,比如加拿大的投资移民金额为200万加币($150万美元),澳大利亚为150万澳币($105万美元),英国200为万英镑($300万美元)。相比较而言,美国投资移民的性价比仍具有很强竞争力,是投资移民的首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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