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EB-5申请批准(2015年8月)

I-526_Approval_Notice_LeYeLaw_Aug2015

如何正确解读EB-5投资移民排期

LeYeLaw_WJ_2015_Jun_13根据美国国务院最新公布的五月签证表,中国大陆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首次出现了排期,排期日期是2013年5月1日。国务院同时宣布今年EB-5的10,000个名额已于5月用完,要到10月1日新的财年开始才有新的10,000个名额可用。我们在此为各位解读一下本次排期将会给正在办理和将要办理EB-5的申请人带来的影响。

按照美国移民法,国务院每年分配给EB-5投资移民签证类别的名额上限是10,000个。按照三口之家来计算,通常每年会有3000多个家庭可以通过投资移民获得条件绿卡。往年, 10,000个名额完全可以满足全球EB-5申请人的要求,因此从未出现排期。但近年来,随着投资移民申请人,尤其是中国大陆申请人的数量急速增加,导致了去年8月投资移民签证首次用完,并最终导致了今年5月份中国大陆申请人排期的出现。

对于准备递交EB-5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只要有名额,排期对 I-526申请和审批并不会有任何影响。即使暂时没有名额,移民局也会接受I-526的申请,但是会暂缓审批,到新的财年开始有名额可用时即会发出收据。对于I-526申请被批准后准备在美国调整身份或在中国进行领事馆程序的申请人,排期的影响是递交这两种申请时间会被延迟。 需要等到申请人的排期到达,获得了EB-5签证名额后,才可以进行在美国调整身份或在中国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即可获得临时绿卡。另外,对于即将年满21岁的投资人本人或是家属,有可能会在等待排期的过程中超龄,而导致排期到达时,年龄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获得绿卡。

我们建议,正在准备申请的投资人应该尽早递交I-526申请,因为在有排期的情况下,递交申请的日期将决定申请人的优先日,优先日越早,排期就越靠前。其次,当前趋势是排期等待时间将会越来越长。另外,由于今年名额已经于5月用完,在5月到10月1日之前肯定会有大批投资人等待签证名额。可以预料10月1日一旦名额可用,很大一部分会被立即佔用。其次,50万区域中心投资移民的法桉将于今年(2015年)9月30日到期。到期后,投资数额可能会上调,投资移民的要求可能会更加严格。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应在法桉到期前递交申请,以免法桉变更后所带来的资金或要求等方面变更所带来的麻烦。

我们专业提供EB-5投资移民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至今批准率100%,欢迎垂询。我们的联系方式:叶乐律师事务所,1501 Broadway (Times Square) 12th Fl, New York, NY 10036, 1 Spruce Ct., Plainsboro, NJ 08536电话:646-450-6603,中国免费直拨电话:950-403-23795, 电邮: leye@leyelaw.com, 网站:www.leyelaw.com

移民局关于投资移民资金来源最新说明

LeYeLaw_WJ_2015_May032015年2月26日,移民局召开了关于EB-5资金来源问题的电话会议,就EB5资金来源的审查标准、最新趋势以及常见问题作了总结说明。我们作为专业的EB-5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此次大会会议。由于资金来源是投资移民申请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在此我们总结会议的重点内容和移民局披露的审查标准的变化和大家分享。

首先,移民局在审查财产的最初源头方面的政策有所变化。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于申请人长期持有的财产,在证明获得财产的最初资金来源问题上,移民局一般不会进一步追查。就这个问题,移民局表示,确认最初的资金来源,也是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的一部分。移民局会根据桉件材料的综合证明力(totality
of evidence)来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了法律规定的资金来源合法性要求。

其次,由于中国房市在过去几年内的迅勐增长,在EB5投资移民的中国申请人中,很多人都选择通过卖房进行投资移民。移民局表示,在审查这类桉件的资金来源时,会格外关注的部分包括:申请人是否真的曾经是房产的拥有人、房产产权是否真实转移、房屋的实际价值究竟是多少、购房贷款的当前状态怎样。

再次,通过房屋抵押获得贷款,在证明资金来源上,移民局会格外审查抵押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包括抵押合同的还款条件、还款期限、抵押条款等确认抵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样的道理,如果申请人通过抵押公司的股份向公司借款作为EB5投资资金,那么移民局会考查:1)申请人成为公司股东时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是什么;2)公司是否有实际能力提供这样的贷款。

此外,移民局也再次确认EB-5申请人不需要证明支付给区域中心的管理费的资金来源。但是申请人需要证明投资款不包含管理费。

我們在申請EB-5投資移民,证明资金来源方面有豐富經驗,至今批准率100%, 并且从未收到过资金来源的补件通知,歡迎垂詢。我們的聯系方式:葉樂律師事務所,1501 Broadway (Times Square) 12th Fl, New York, NY 10036, 1 Spruce Ct., Plainsboro, NJ 08536電話:646-450-6603,中國免費直撥電話:950-403-23795, 電郵: leye@leyelaw.com, 網站:www.leye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