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身份 Vs. 领馆程序

许多投资移民申请人认为一旦I-526获批就意味着主申请人和家属可以自动获得绿卡或进入美国的签证。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的。I-526审批只是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三阶段中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是通知美国政府申请人的申请已经获批,申请人打算在美国境内将非移民的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还是申请移民签证进入美国,获得绿卡。这一过程是通过调整身份(AOS)或领事馆程序/申请移民签证(CP)来完成的。

调整身份适用于投资人已经持非移民签证在美国长期居住,工作或学习。相比之下,如果投资人及其副申请人在美国境外,那么投资人家庭必须在其原籍国通过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领馆程序,申请并获得移民签证之后,才能入境美国,获得绿卡。

AOS和CP的费用和申请表格及审理时间都有所不同。有时,CP的审理时间比在AOS要快。尤其是2017年10月1日美国移民局实施新政策,要求对所以职业类绿卡申请(其中也包括EB-5计划)进行面试之后。移民局的工作量增加了,自然就会引起AOS审理时间的进一步延迟。虽然领事馆没有这一“新标准”,但领馆程序本来就有面试。面试日期通常在获得审批的两周内,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领馆处理案件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如果递交I-526时申请人不在美国,也没有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那就必须走领馆程序。如果申请人在美国持有某种有效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但也可以走领馆程序。然而有的时候,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也会碰到一些问题。例如,持B-1/B-2签证在美国的EB-5申请人会因为美国移民法不允许B-1/B-2签证持有者拥有递交永久居民申请的意图而引起麻烦。

综上所述,调整身份和领事馆程序各有利弊。建议申请人咨询专业投资移民律师,综合分析自身情况,决定哪种程序更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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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EB-6国际创业者许可

美国时间2017年1月17日,在经过多年筹备并且多次征求意见之后,美国国土安全局发布了国际创业投资者许可(准入证)的最终稿,定名为: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该法规于2017年7月17日正式施行。

该法规的目的旨在增加美国资本市场的运作动力,促进商业创新,并且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来降低失业率。这项举措会为美国吸纳更多海外人才,以带动美国的经济发展。国内不少中介把创业者准入证宣传为为EB-6项目,其实并不恰当,因为严格来说,国际创业者许可既不是一种签证,也因此并不是一种移民的途径,而只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家人在5年内合法出入美国和在美国工作的一种许可。

在法规中,新初创公司(recently formed entity)可以是近5年内建立的公司,而并非是刚刚注册的公司。美国国土安全局在投资门槛上设立了25万美金的最低要求。除此之外,法规中对投资人做了较为详细的限制。投资人在近5年内也必须有至少60万的初创公司投资经验。并且,法规中提到的合格投资人为:venture capital firms, angel investors, or start-up accelerators, 即风投创投公司,天使投资人,以及创业孵化器。移民局先签发了30个月的准入证之后,创业者还需要通过续签30个月来维持在美国的身份。企业必须有50万美元的年收入或者20%的年增长。除此之外,给美国提供至少5个就业机会也是是否能够续签成功的关键点之一。

很遗憾,这个新的政策并非是像其它外界包装的直通绿卡EB-6项目,所以并非适用于想要快速拿到美国绿卡的大多数客户需求。如果申请人如果想要最终获得绿卡,仍需要通过其它的途径,例如:EB-1,EB-2,EB-3或EB-5等方式。因此,创业者准入证作为一个”Plan B”,针对 1)已经在美国读书或就业,2)正在等待EB-5排期的独立申请人,3)在美毕业后有创业的规划,并且 4)愿意实际执行并能够获得创投资金的有志之士,通过取得创业者准入证来维持EB-5排期期间,学生转工作签证期间等在美国居留的合法身份问题。
当然对于一些想要在美国设立新公司,却无法满足L1签证要求的人士来说,可以作为快捷前往美国的暂时性权宜之计。当然,准入证暂时赴美、等待创立的企业成长至一定的规模后,申请人仍然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办理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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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投资移民签证冻结,EB-5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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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近期公布了2018年1月的移民排期签证公告,根据表A,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EB-5非区域中心类别由2014年7月15日前进至2014年7月22日,排期前进7天。EB-5区域中心类别暂时冻结,没有签证名额。

根据最新消息,原本定于2017年12月到期的EB-5法案,再次搭车成功,延期至2018年1月19日。 此后有多种可能,最有可能的是再次延期到2018年4月,或2018年9月。如果EB-5新法不能在2018年4月以前通过,那么国安局的EB-5行政法规将在2018年4月出台(包括投资款涨价、TEA变更、以及其他监控措施等)。移民局新任局长L. Francis Cissna明确表示他赞成通过行政法规改革,而不是通过政策备忘录。

此外, 根据国务院近期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7年11月1日, 在国家签证中心登记的EB-5签证申请有30259个,比去年增长了近23%,要花3年的名额来满足这些申请。报告还显示, 等待签证名额的中国申请有人26725 个,占全球申请总数的88%。 这意味着在2015年年底递交I-526申请的中国申请人还需等待3年左右才能进行面试。

虽然当前的EB-5的排期和没有签证名额的状态使中国申请人获得绿卡之路变得越来越坎坷和漫长,但是我们还是看到了变革带来的希望的曙光。美国众议院提出了一项新的法案, 《2017年高技术移民公平法》。该法律一旦通过,将在以下方面对美国现行移民法进行修改:(1) 取消职业移民类别中对每个国家签证名额的限制;(2) 修改《1992年中国学生保护法》, 取消每年减少中国移民签证的规定。 这个法案得到国会301位议员的支持, 占众议院代表总数近70%。此外, 两位负责移民事务的重量级议员,参议员Grassley和众议员Goodlatte, 已经表示他们支持这项法案。如果法案通过,优先日期在2014年和2015年的中国申请人将能更快获得绿卡。

虽然EB-5目前仍有很多不确定性,但很有可能会在2018年会发生重大意义的改革,我们会密切关注法案动向,并及时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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